南京将对电梯单位进行信用评价

发布时间:2014-01-06      新闻来源:中国电梯行业

   

    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——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开始正式施行。市质监局表示,下一步将结合南京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和监察规章制度,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营。

 

    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建强介绍,对于市民特别关心的电梯安全问题,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专门增加了对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。未经许可,擅自从事电梯维保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直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下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和以前的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相比,该法针对特种设备各环节的违法行为也都加大了处罚力度。

 

    此外,继去年初公布我市首批71电梯维保单位“星级”评定情况之后,南京市质监局还将进一步制定完善电梯维保单位“星级”评定、信用评价、“黑名单”等制度,并将于近期向媒体和社会专题发布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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